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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七章:道光态度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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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了。”

    “不然,谁能背动龙颜大怒的锅啊?”

    ……

    道光除此照会外,还收到琦善进呈的懿律“咨会”中有“以致冤情无能得以疏闻”和琦善奏折中称英军军官的“负屈之由,无以上达天听”的言词。

    种种一切,使英方的表现在道光眼里显得“情词恭顺”。

    然后顺理应当的,这些“卑下”的文句颇合“天朝”大皇帝的脾胃。

    道光由此将领兵上门要挟的敌凶,看作上门“告御状”的“负屈”外藩。

    从巴麦尊照会来看,前面约占五分之三的篇幅,是对林则徐广东禁烟活动的指控,后面才提出五项要求。

    一、赔偿货价指被焚鸦片。

    二、中英平等外交。

    三、割让岛屿。

    四、赔偿商欠。

    五、赔偿军费。

    如果用中国传统的“讨贼檄文”之类的文献作为参照系,巴麦尊照会显得不那么义正辞严。

    按照不熟悉西方外交词令的道光和琦善的理解,前面对林的指控,属于“伸冤”,后面的各项要求,属于“乞恩”。

    由于道光没有也不可能花许多时间来研究巴麦尊照会,更由于他头脑中的“天朝”观念使之不得要领。

    他对英方对林则徐的指控,印象比较深刻,打算予以“伸冤”。

    而对英方的各项要求,觉得荒谬无理,自忖不难严词驳斥,更况大皇帝之于外藩,本有权力“施恩”或“不施恩”。

    ……

    {自朱元璋废除丞相后,明、清两代皇帝都是直接理政。}

    {而雍正改题为奏后,内阁的“票拟”也随之取消。皇帝不藉手他人亲理一切政务。}

    {用一个不尽恰当的比拟,即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

    {虽有大学士、军机大臣等官,时人亦誉呼为“相国”,但只是秉承皇帝旨意草拟圣旨,大抵相当于今日官中的秘书班子。}

    {每日由奏事处将各处奏折原封进呈,皇帝拆封批阅后,发下军机,由军机大臣据朱批或面谕拟旨,经皇帝审核后发出。}

    {而这里面有两点值得注意。}

    {第一,除军机大臣有时承询答疑外,决策全凭皇帝本人,不受任何个人或机构的制约,当然也要受到“祖制”、儒家经典等间接制约。}

    {第二,每日收到的奏折一般都在当日发下,决策也随之作出,十分迅速。}

    {而以一个人的智慧,在短时间内,对大小政务作出决策,这不仅需要雄才大略,而且需要周密精细。}

    {此外,体力和精力的充沛也是十分重要的。}

    {根据档案,我们知道,清代皇帝每日须批阅上万字的奏章,作出一系列相应的决策,稍有疏漏,便会铸成大错。}

    {这种空前的高度集权的方式,对皇帝的人选提出了接近于神的要求,完全失去了合理性。}

    {朝廷的决策难以在具体分析和理性探讨的基础上作出,往往跟着君王一时的感觉走,尽管这种集权方式在真正的英明君主操纵下,可能会更有效率。}

    {然而,此时柄国的道光帝,却是一个资质平常的人。}

    ……

    我知道,这几章写的有些长了。

    但单写那些众所周知的东西没意思。

    下一章加快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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