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唇角微微勾起。
果然,门开了。
他抬头:“阿姆。”
他又长高一些了,差些与她平视。
沈樱推开门让他进来:“你做的文章呢?拿出来我看看。”
陈锦时从旺儿提着的书箱里取出来,递给她。
她伸手接过,走到桌边坐下,他跟过去,拿过她的杯子开始倒茶喝。
又是牛饮而尽。
沈樱学习汉字用了些时日,如今也只是堪堪会认而已,陈锦时写的文章她也看不来好坏,只是他这么想让她看,她便看一看。
陈锦时喝了她几杯茶,就开始不动声色地四处打量她的房间。
她的床被隐在屏风后面,满室都是她的气味。
她是个极有精气的女人,坐在那儿,气质沉静,却无人能忽视她的存在。
就像这间屋子,熏满了她的气味。
这种气味不能单一的形容,也不能说像什么,但代表着她,也代表着陈锦时的少年时期。
无论再过多少年,只要闻到这气味,他都会瞬间回到十一二岁时,在她臂弯里睡觉的日日夜夜。
打量了一圈,他的目光落在她刚刚做的那件坎肩上。
的确是那老头子才会喜欢的花色。
他心里慢慢泛起酸涩,伸手拿起那件坎肩,她的针线活儿不算做得好的,但做得极用心,针脚细密,穿在身上时总是带着温度。
他心底生出一股冲动,他不能让她这样对待他,就算“他长大了”,难道就能接受她的忽视了吗?
他终生也不要放弃得到她的爱。
“阿姆,我也想要一件。”
起初是祈求的口吻,楚楚可怜的模样。
在得到她的拒绝后,他决定暂时罢休。
他从她房间里出来,回到自己房中,终于拿出那只被自己藏在箱底的,坏掉的文具套子。
旺儿问他:“二少爷,这个都坏了,还拿它做什么?”
“你去拿针线来,我要把它修好。”
旺儿瞠目结舌:“你……你你,随便你吧,我这就去拿针线来。”
陈锦时就是个笨手笨脚的蠢男人,哪里会做针线。
不出意外,半夜旺儿在外间听见房里传来暴躁发狂的捶床声。
“蠢物!蠢物!蠢物!”
他与这蠢物纠缠了整整一个月。
他洗净了它身上的污渍,终于把它重新带在身上。
他故意到沈樱跟前晃悠。
沈樱给陈济川的坎肩做好了,陈济川很喜欢,每天都穿在身上,陈锦时看得牙痒痒。
相比起来,这个坎肩做工精致,沈樱在针线上有很大精进。
陈锦时身上的笔囊嘛……稍显粗劣,主要是因为他自己加工的原因。
沈樱乍一看见他书箱里装着的文具套,稍微愣了一下,终是没说出什么话来。
陈锦时就等着她问些什么呢,她越沉默,他越心急,偏她绝口不提。
旺儿早就与她说了,说陈锦时那么一个人,天天半夜缩在被窝里做针线,一会儿发狂一会儿嗤笑的。
一会儿是:“该死!怎么又缝错了。”
一会儿是:“哼,就知道难不倒本少爷。”
她心里自然是动容的,她心很软,但面上不露分毫。
“陈锦时,别在我跟前晃,我要去柜上了,你该干嘛干嘛去。”
走的时候,她唇角含着笑,可惜他并没看见,望着她冷冰冰的背影又生起了闷气。
他能懂得珍惜她做给他的东西,她已经十分感慨了。
别看陈锦时平时最惹人心烦,这样的人往往是最重情重义的。
表面上,她待陈锦行更温柔,陈锦行也待她始终恭谨尊敬,但两人都只居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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