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星。而他要是没了《暮光之城》,在好莱坞算什么!什么都不是!”
这口吻罗伯弗瑞德曼并不陌生。
事实上当初在董事会上,他也是这么遭受职责。
在那些德州石油商人面前,好像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和黑暗骑士都不存在。
而他,罗伯·佛瑞德曼,只是在路边找了一个黄皮肤的流浪汉来演爱德华,还给了他一份价值5000万美元的片酬合同。
事情过去很久,罗伯·弗瑞德曼哪怕回忆起这种事,也已经笑得出来了,甚至还能点头承认道:“的确,是《暮光》造就了他。”
威尔重重地点头,又道:“而且,说实话,罗伯,你上次说的话我都记着。”
“但我本来打算给他一点提成的。”
“2000万美元,外加 2%的票房分成,这可不少了。要知道他之前在我们这儿已经赚了那么多钱!我原以为他该知足了。可没想到,这个货真价实的吸血鬼居然这么对我们!”
依旧是一样的口吻。
好像暮光的成功,全部都是暮光那庞大书迷群体的功劳。
但上帝作证,哪怕是最恨他的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要不是请了那个该死的王八蛋,《暮光之城》绝不会是现在这个模样。
当《暮光之城 2:新月》以 8亿的票房下映,全世界的电影公司,都已把《暮光之城》视作与《哈利波特》平起平坐的史诗级魔幻系列电影。
他们手中的《暮光》版权,在DVD销售,录像带租赁以及周边贩卖等长期利益面前,又岂是区区几千万美元能够衡量的?
的确,由于当初他的判断失误,致使顶峰公司在短期金钱上遭受了损失。
但从长远来看,公司得到的只会更多。
所以,这绝对不是一笔亏本买卖。
这些都是他当初在董事会上辩解的话。
可谁又听得进去?
没有人。
那一刻,罗伯弗瑞德曼无比痛恨自己。当初为了更好地掌控公司,他亲手搭建的各方股东,尽是些像威尔斯坦森这样的德州石油佬或者新泽西的房地产商。
一群婊子养的。
有钱,但对电影行业一窍不通。以为电影也跟石油或者房子一样,明码标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目光短视得可怕。
最后导致他不得不黯然下课。
不过,也幸好如此,他现在还有机会。
罗伯弗瑞德曼面露赞同道:“我一直以来就是这个观点,我们就应该给他点颜色瞧瞧,否则他会越来越贪婪。现在你应该体会到了对吧。不过,威尔,你考虑好了吗,你确定是现在?”
“是的,我现在完全相信你了,罗伯。所以我真的无比需要你的帮助。为什么不能是现在,我真的迫不及待想要撕下他那贪婪的嘴脸。”
“他去拍《暮光之城》了。”
“那又怎么样?怕他在压力下演不好戏,把电影搞砸?呵呵,罗伯,那个 motherfucker拿了三个欧洲影帝,虽说我一部他的作品都没看过,但我现在要是还担心他演不好戏,我就是头蠢驴!”
罗伯弗瑞德曼呵呵一笑,说道:“不,我的意思是,你就不怕他罢演?”
威尔·斯坦森怔了一下,道:“他会吗?”
他会吗?他当然会!你这个白痴。你觉得那个中国小子是什么人?你在身后捅他的屁股,他还会乖乖拍电影给你赚钱?
在这一刻,罗伯弗瑞德曼再度坚定了信念,他必须要重回ceo的宝座,否则,他的公司一定会败在这些蠢货手里。
为此他不惜一切代价。
罗伯微笑道:“我不知道。但是为了保险起见,我建议最好等他拍完戏再说。等他拍完最后一个镜头,估计庆功的香槟还没喝完,到时候,boooooom!!!怎么样?”
威尔·斯坦森眼睛一亮,道:“这么说你已经有办法了。”
“是的,威尔。其实很简单,我们需要强硬一点,要让他感觉,我们宁愿一拍两散,也不会让他占到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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