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穿得挺随便的。
一条牛仔裤,一件黄色的T恤,外面套了一件淡红色的衬衣,衣领微微敞开,露出白皙的肌肤。
他的头发有些凌乱,仿佛刚刚睡醒,但他的脸庞轮廓分明,高挺的鼻梁下是一张薄而有型的嘴唇,似乎是看短信看得有点入神,轻轻张合着,在默念着短信里的字句。
杨影不是没有见过帅哥,她的几个前男友,无论William还是Edison,都是香港公认的一等靓仔。
但是,在京城住得越久,每天感受到的东西越多,她心里的骚动也就越来越大,
尤其是此刻,她透过男生的身影,看到电视柜上那个随随便便放着的那个小金人……
那可是货真价实奥斯卡金像奖的奖杯,
就被这个男人随随便便的放在电视柜上,就像是从美国哪个杂货店里买回来的小礼品!
当时文咏杉还问他是不是把这么贵重的东西放到公司里或者放到学校里去,这个男生的回答,杨影这一辈子都会记得。
因为当时她就在一边听得清清楚楚。
“没必要,就让它在这放着吧,也算是每天都给我一点儿动力。”
动力?什么意思?
杨影当时是真的没有反应过来。
因为在她的意识里面,能够拿一座奥斯卡金像奖,毫无疑问,对于全世界任何一个演员来说,都是绝对的人生巅峰。
更别说他拿到这个奖,创造的那些亚洲记录。
可以说,他哪怕立刻宣布退休息影,这辈子也吃喝不愁,大富大贵。
可居然在对方口中,这座奖杯仿佛什么都不是,只是让他更加努力,更加上进的一个动力?
那个时候,杨影便又体会到,为什么文咏杉会从一开始,就这么爱这个男人。
要知道,当初陈诺还没有多少名气,而她们两个从小在模特圈闯荡,帅哥见得太多,都已经见怪不怪,可文咏杉却仿佛是对他一见钟情。
以前杨影不理解,可现在她明白了。
有的时候,有的男人,真是骨子里都透着一股魅惑,让女人欲罢不能。
除此之外,其实还有很多细节,体现在生活里的方方面面。
无论是平时交流还是言谈举止,这个男生都体现出了极好的教养,也极为尊重人。哪怕他不以为然的东西,也极少去反驳文咏杉。
比如这次奥斯卡的事。
当听到文咏杉直截了当的提出,她这次不去奥斯卡的时候,杨影虽然感动,但更多的是感到不可思议。
在她的理解中,陈诺必定会对文咏杉的擅作主张大发雷霆,甚至是认为她不识抬举。
当时杨影都为文咏杉捏了一把汗,可是没有想到,陈诺居然什么重话都没有讲。
“诺仔从来不勉强我做任何事。”下来,当她问文咏杉怎么胆子这么大的时候,文咏杉就是这么回答她的。
对比起那个扑街Edison,当时杨影就恨不得大哭一场。
试问这种男人,谁不想要?
就在杨影这些纷纷杂杂的思绪碎片之中,午饭终于布置好了。
除了杨影带回来的菜,还有文咏杉早上熬好的粥,以及昨天陈诺下厨炒的一份回锅肉。昨天没有吃完,刚放在微波炉里热得滋滋冒油,也放在了桌上。
三杯红酒,倒得半满,水晶杯里盛着深红的酒液,放在三个人的面前。
红酒并不是什么好酒。因为刚才时间太紧,杨影他们只是就近找了一家红酒庄,随便买了一瓶。
杨影在那个男人的车上,眼睁睁的看着他拿着一个注射器,往里面灌了一管黑漆漆的,像中药一样的东西…….
此刻,文咏杉笑眯眯的端起酒杯,说道:“来,今天中午呢,我们就喝这么一杯,晚上我们再来庆祝。先谢谢Baby的贴心,为我们买了饭菜和红酒。然后呢,祝达令你的电影《风声》大卖!票房一天过亿,两天过两亿,三天过三亿,到时候达令就可以去上海买大房子啦。”
陈诺听得嘿嘿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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