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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章:全才和珅·议罪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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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而对官员的扣罚俸禄,当然是由户部执行,罚没的款项由户部封存,上缴国库。

    由此,和珅觉得,罚银制度可以扩大化,也就是可以用更多的银两,来抵更大的过失,这样一来,银两就会成倍增加。

    而为了避免“以银抵罪”的嫌疑。

    规定臣子犯罪,不管是掌实权的督抚、布政司等地方高级官吏。

    还是有油水的盐政、织造和内务府官员,甚至是富裕的盐商、行商、参商,如果能够“自行认罪”,先交一笔钱,就能抵罪。

    和珅将这个构思命名为“议罪银”。

    ……

    大秦。

    嬴政迷茫了。

    他迷茫的看着眼前四人。

    果不其然。

    四人也迷茫的看向嬴政。

    五人达成一定上的共识……

    天幕里讲的是人话吗?

    但凡脑子正常的人都不可能同意这么离谱的提案!

    大明白话讲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这些银子终究是百姓买单。

    萧何抿了抿嘴角,轻声道:

    “如果官员犯有轻微罪行或重大赤字,可以用议罪银罚款来偿还罪行。”

    “那么为了解决乾隆私人金库的难处,不少官员会主动索要赔偿和安家钱。”

    “议罪银直接承认了贪污的正确性……”

    冯去疾抚须长叹道:

    “结果就是贪官贪的越多,交的议罪银就越多,交的议罪银越多,促使贪官贪的更多。”

    “吏治彻底腐化。”

    “乾隆啊……唉……”

    清朝衰败始于乾隆啊。

    和珅这个人,踩在了乾隆吹起的风口上。

    ……

    缴纳议罪银的流程,先在军机处内设立“密记处”,具体实施议罪的细节由密记处负责,收缴来的款项由内务府保存,供皇室之用。

    和珅将奏章,递交乾隆。

    乾隆觉得这是增收的好办法,只不过群臣是否会非议‘以银抵罪’?

    和珅安慰道:这与以银抵罪性质决然不同,议罪银只对准轻罪,而且自行认罪的官员,这既可以给他们警醒,又可以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况且罚银制度自古有之,没有什么违逾之处。

    将银子直接交内务府,也表明此事无关国体,群臣不必议论。

    乾隆乐了。

    他批准将议罪银制度化,并且将罚银的范围大大扩展,从财政亏空之类的重大错误到在奏折中写错几个字,都可以一罚了之。

    乾隆四十五年1780前,清朝处于盛世顶峰。

    国势稳定,政治清明,官员体系效率极高。

    然而,自乾隆四十五年开始,大清政局就已经沧海桑田,不复当年模样。

    ……

    大清·康熙时期

    “朕乐你祖宗!!!”

    康熙气的差点把手里的金莲扔了出去。

    罚俸的决定权在吏部!

    款项由户部承追!

    银两也交给国库!

    过程是公开透明的!

    而议罪银呢?

    并非国家定制,故可以绕开吏部户部,由军机处负责!

    不纳入国家财政,而是归入皇帝的小金库!

    并且过程及数额都可以不公开!

    最重要的是……

    康熙一屁股坐在龙椅上。

    无力扶额。

    “此举一开,蝇蚋之附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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