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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毫无还手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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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麟摇了摇头。

    “我对得起百姓。”

    听到墨麟的反驳,王礼低下了头。

    王礼的名声,在北平彻底臭了。

    “年轻的时候,我做事很严苛,最不喜有人违反规矩,有次地方上的粮长犯了法,我判了重罚,以刖刑罚之。”

    “此事我上奏给了圣人,圣人不但没有夸奖我,反而在奏疏批复中,极其严厉的斥责了我。”

    “现在我年龄大了,每当想起那个被我处刑的粮长,我心里就很羞愧。”

    “所以从此以后,我更加的严苛,但是这份严苛,针对的是我自己,前几年发生了一件事,我的家人收取贿赂,我发现后,把钱还给了别人,然后把家人投了井。”

    “因为只有这样,我才对得起我年轻时对别人的严苛。”

    墨麟坦然的说道。

    这位未来的大明少保,兵部高官,以勤廉闻名,在他一生中没有购买田地,也没有购买豪华宅院。

    他死后,家人过得清贫。

    一直到子孙考中了功名进入了官场,才改善了家庭生活。

    大明律多有借鉴唐律。

    朱元璋曾经找人专门学习过《唐律》。

    所学篇目皆以《唐律》为准,考订完毕后,其中五刑为笞、杖、徒、流、死。

    篇目是: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盗贼、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共十二篇。

    采用旧律文二百八十八条,续订律文一百二十八条,用旧令改为律条的三十六条,增加事例制订律文引条,从《唐律》中选录一百二十三条,总计六百零六条,共分三十卷。

    直到翰林学士宋濂写《表》进呈,朱元璋才下令正式颁行,这就是闻名于世的《大明律》。

    朱元璋说:“过去对“奸顽刁作之徒”的法外加刑,是出于形势需要,非守成之君所用的常法。”

    在洪武二十五年,《大明律》比起《唐律》,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轻其轻罪,重其重罪”。

    即明律对轻罪的处罚比唐律轻,而对重罪的处罚又比唐律重,

    墨麟告诉王礼,“时代变了,不能再用以往的重罚来惩戒小过,甚至应该略过。”

    “你的做法,是错误的。”

    听完墨麟的话,王礼无言以对。

    “我低估了你。”

    良久,王礼落寞的说道。

    不日。

    七妹被释放。

    许多人赶来迎接她。

    没有多久,北平大剧院重新开演,恢复了往日的热闹,而七妹却选择退出了北平大剧院。

    听说她嫁人了,对象是个普通人,没什么名气,她告诉她的好友,自己要相夫教子。

    人们再也看不到七妹,让很多人惋惜。

    再然后。

    王礼悄悄离开了北平。

    名声,对这个时代的人是性命。

    王礼不愿意继续逗留北平,懊恼惋惜的离开了北平,走的悄无声息。

    他与中华重工的交锋才一次而已,虽然是令人意外的方式,却毫无还手之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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